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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1月28日,星期三,记者一早飞往首都机场,乘坐了去上海的航班。

11月29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门口电子画面不断滚动的公告是迪斯尼企业公开审理北京捷报交流科技有限企业(以下简称捷报)、上海东方网站同心店(以下简称同心店)著作产权案件。 据记者介绍,捷报是中国最大的网吧电影联盟之一,位于上海的同心店网吧是使用捷报的“捷报网吧乐园”电影点播系统。

【科讯】五大片商告捷报侵权 中国13万网吧遭遇版权原罪

旁听备受瞩目的胜报电影侵权案件审判是记者从北京赶往上海的目的。

五大企业报告侵权案件开庭

11月29日上午9点05分审判准时开始。 到目前为止,由于录音、录像等设备不允许带入审判现场,因此这只能寄存在安全检查站,此外,迅雷、优先级、九州等很多网络视频行业的同行派遣旁听,对本案的关注度很高。

奇怪的是,5家原告(美国20世纪福克斯电影企业、迪斯尼企业、派拉蒙电影企业、哥伦比亚电影工业企业、全球城市制作企业)没有任何企业职员和代理人出庭,而是请了上海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据美国5大电影企业介绍,同心店通过设置捷克报纸提供的“捷克网吧”视频点播系统,擅自向顾客提供5大电影企业的“海盗2”、“绿巨人”、“x战警2”等13部电影,侵犯两被告的权利

据说这次涉嫌侵权的电影没有在中国大陆上映是原告方理直气壮的重要原因。 但是记者现在在捷克网上找不到这13部电影。

到目前为止,记者从捷克网站的版权声明中发现“捷克的所有作品、表演、录音录像产品由合作伙伴提供”。 捷克网络广播节目根据与合作伙伴的版权许可协议合法取得,有权通过网络提供这些作品、表演和录音录像产品”。

捷克报纸这次再次被指控将人们的眼球转向网络电影版权问题。 去年,20世纪福克斯、华纳兄弟、新干线、哥伦比亚和世界因版权问题向法庭起诉搜狐,北京市中院命令搜狐企业赔偿5大电影企业共计100多万元,刊登了道歉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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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公约》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产品公约》在中国正式生效。 因为这次美国电影企业的再次演出很快就引起了各方的关注。

两被告“反目成仇”

在审判中,在双方证据争论的阶段,出现了让“第一被告”胜报和“第二被告”同心店互相负责的场面。

首先,捷报代理律师表示捷报的所有电影都有版权合同和授权文件,高调指出美国电影企业弄错了对象,把矛头指向了“第二被告”的同心店。

“第二被告”回答审判长的问题说“什么都不知道”。 据同心店称,他们的网吧采用了没有硬盘的电脑,电影院每天完全由“第一被告”更新。 同心店的代理人主张捷报业务员每半年收750元,从2007年2月1日到8月31日每天他们更新电影,同心店不知道交换了什么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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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报网吧”网吧的顾客每天可以自动取得捷报中心服务器一个一个(通过p2p技术)发送的3gb-5gb的节目副本,节目数据通过网络自动发送到当地网吧后,马上上网。

下午3点45分,在审判的最后阶段,捷报代理律师要求主审法官一对一一致确认所有电影都是同一部电影,议院的3名法官经过休庭讨论,表示由于需要补充证据而暂时休庭。 捷报需要在12月10日前提交证据匹配。

12月10日,记者向原告代理律师咨询了下次重新开庭的时间,原告代理律师回答说没有收到法官交给的证据匹配报告。 这是因为没能知道重新开庭时间。 另一些相关人士表示,捷报年内不会有结果。 事实上,跨国国际版权事件需要遵循外交途径,迄今为止最快的案例研究文件确认过程花了八个多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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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们输了,意味着提供这种服务的所有企业都将面临诉讼的危险。 」。 捷克市场总监谢江平在与记者交流时是这么说的。 这几年,捷克报纸和mpa的很多企业谈判合作,但谈判非常困难,一部分关门,至今只有一家企业签订了合作协定。 现在,捷克提供的版权节目大多是从原创出品者那里直接购买的,但有些海外节目是因为渠道等理由从版权代理机构那里购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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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记者在乘坐首都机场巴士回北京市内的路上,从外国网吧电影代理商那里听到了“原告的着作权有问题吗? ”收到了邮件。 记者没能马上回答。 但是,美国五大电影巨头可能想团结起来,从一开始就把矛头指向中国网吧电影联盟最大之一的捷报,显然经过精心的计划,在中国网吧掀起维权狂暴的前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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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像电影企业这样的上游企业来说,网吧电影联盟希望购买电影的版权,但对下游产业来说购买版权的价格很大。 比如“无极”电影的网络版权以百万计算,数万部电影版权费的总和可以说是天文学数字。

网吧电影联盟说不清楚的事情

“第一被告”和“第二被告”双方都在推卸责任,但给原告美国五大电影企业带来了意想不到的利益。

网络视频提供商之间在版权问题上的暗斗仍在继续。 今年6月,广州中院在公开审理过程中凯文化投诉网还侵犯了权利。 9月,网络控告九州梦网事件在浙江宁波中院开庭。 网吧创建了特定的主体,成为相关权益者的重点打击对象,诉讼将网吧推向了风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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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在中国大陆取得许可证的正规网吧有13万家左右。 他们播放的电影主要有两种来源。 一是网吧经营者直接从网站向当地服务器下载电影供顾客观看。 二是提供电影技术平台的技术服务制造商从互联网运营商那里租了一些服务器,提供电影的来源,通过远程传输打包到网吧里。 这种来源每月在100-200元之间,一年支付1200-2400元,半年支付一次,或一年支付一次。 这被称为先购买后流通的“网吧生产线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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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捷报外,网尚、网络音乐、英雄、华捷、九州等企业相继推出了自己网吧的电影院系统。 基本机型都是从电影文案制造商那里购买版权,打包在网吧里销售。

现在,在采用电影正版产品的4万多家网吧中,网络的市场份额最大,约有17000家。 接下来是网络音乐,大约12000家公司。 英雄近万家; 捷克、华捷等企业各有数千家。

风尚此前宣布,网络从2006年开始盈利,每月收入达到1000万元,今后3年企业目标收入将达到10亿元。 这些网吧联盟的盈利模式除了来自网站的收款会员外,还有嵌入视频文件的广告、视频点播业务等。 确实,这是一块巨大的蛋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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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由于国内的网吧大部分都以采用非法电影为习惯,版权支付的观念还没有普及。 因为这部网络电影的提供商在网吧开始了“丸地”和“维权”。

从今年7月开始,网络在广州、厦门、重庆、北京等地比较网吧的集中维权——在网吧取证侵权电影,寄信律师,提出了和解方案。 “和解条件包括赔偿1万元,与网络签约2年”,不同意和解的话将上诉。 仅广州,网上还收到律师信的网吧就有一百多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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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国内电影vcd、dvd发行的巨头之一,中凯文化也开始通过旗下的五洲,媒体有限企业正式进入网吧电影院行业,在全国各地比较网吧的维权。

12月上旬,一家网吧的老板给记者打电话说:“一年花几千元就能拿到正版的来源,消除诉讼风险,我们也很高兴。”

但是,从领域本身存在的一点问题出发。 即使选择了网吧的院线系统,网吧也无法避免诉讼。 这是因为如何监督管理规范领域的秩序成为最大的问题。

竞争白热化时,这次美国电影企业直接向法庭起诉网络电影提供商和网吧,被业界人士想象成“狼来了”。

记者的手记

网上没有免费的午餐。

近三个月来,我一直在江苏、浙江、上海旁听网吧电影版权被告案,最大的感想还是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虚拟的网络空间也一样。 我相信无论胜诉、败诉还是和解,没有不需要支付诉讼费用的网吧。

换句话说,网吧被告意味着经营价格上涨,比用正规方法取得和支付电影版权的授权费用高得多。 因此,不管这次事件的结果如何,我希望中国网吧的院线、网吧将是正式的着作权采用的开始。

狼来了,狼也来了,亡羊补牢可能还不晚。 那么,中国的版权之路如何快速发展呢? 海外网络版权是怎么运营的? 为什么可以给他们定价而不是把版权掌握在少数人手里? 这些是很多网吧电影联盟的经营者和网吧老板问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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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我多年的经验来说,我认为应该观察到以下几点:1.签字的《协议书》必须说明双方对电影的版权责任。 2 .提供电影的一方出示具有法律效力的《授权书》。 .有版权公示。 对第三者,我们只是采用某企业提供的许可证版权正式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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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相信这个“三手”是法律风险“避风港”措施,实现了这些措施,中国网吧产业也不会因为“版权”两个字而改变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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