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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伯出来了,顾伯卖淫事件开始了。 北京律师已经正式接受顾伯的委托,准备起诉长沙公安局天心分局和长沙拘留所。
纵观顾伯卖淫事件,确实有很多疑点。 其中一张名片证明了长沙腾创文化媒体有限企业社长陈佳罗,也就是邀请区伯的陈老板被媒体伪造了身份。 他到底是谁,为什么要这么做? 其二,顾伯没有向小姐支付卖淫,警察通过别人支付卖淫认定了顾伯卖淫。 这个别人是陈老板,他是这次卖淫案的共犯,长沙警察为什么不跟踪这个人?
不,不是这样的。 最初邀请顾伯去湖南玩的王先生的网友,电话也不通。 以上的事情足以让人联想到飘飘欲仙,但普通思考的所有人平均来说,这个卖淫事件并不简单,我想背后很可能有猫。
网民质疑的是长沙警察的卖淫行为。 长沙警察声称接到大众通报去酒店玩了。 听起来很正常。 但其实不然。 首先,陈先生用自己的身份证给顾伯先生们办理了入住手续,顾伯先生没有暴露身份。 其次,区伯在自己房间里的行为,外人怎么能知道呢?
因为,如果说真的有大众通报的话,这个大众不是别人,只有和陪区伯吃饭唱歌,安排失误的小陈在一起的小王。
长沙警察的下一个方法更是启人疑洞。 顾伯一事件虽然老实,也就是普通的卖淫事件,罚款、拘留、期限到了就放人。 但顾伯受到了不同寻常的待遇:不仅处罚决定书泄露到网上公布,而且在拘留所被迫在长沙政法频道忏悔。
根据《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的规定,公安机关不得向权利人以外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公开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方面的执法新闻,明显向外部泄露区伯卖淫事件处罚决定书的行为违反了这一规定。
根据网友的搜索,该处罚决定书最先在网上发布的是该微博登录名鱼脑猫先生_l33的网友,该微博账号的地址来自广州市。 向该网民泄露处罚决定书的最大嫌疑显然来自长沙警察。 不管现实情况如何,长沙警察负有不可避免的责任。
一位学者感叹权力可以公开公民的个人隐私,这种方法今天可以拿来给顾伯,明天也可以拿来给任何其他公民。 除非你认为他们是必要的。 执法人员这样执法,公民权还有安全保障吗?
长沙警察对顾伯的特殊待遇,本来就不得不使简单的事件联想到很多杂乱的地方。 许多网民认为区伯以前的监督巴士的私人得罪了有司和一些官员,他们部署这个局在区伯中进行引导招募。
这不是突然来的,迄今为止有很多先例。 重庆雷登峰律师在本微博上批评说“有人不相信被卖淫”。 我说三个例子。 一个男性(敏感的人)和某人喝酒(这个人是特别的买家),喝醉后,找到的女性上床(妓女准备),拍照后接受了两年的劳动教育。 另一个男人被塞了白粉,但因为邻居作证,构筑失败。 另一个院子里被遗弃猎枪,被控非法持枪
卖淫,违背了通常人的道德观,但毕竟是公民的个人私事,对别人和社会几乎没有不良影响。 但是,执法机构的违法产生了负面和深刻的影响,不仅直接侵犯公民的正当权利,而且动摇了民众对法治的信仰。 这次长沙警察在解决顾伯卖淫事件的过程中用了一些方法,导致了这样的负面效果。
顾伯卖淫事件疑点很多,希望藉由顾伯起诉,这些疑点每个人都能看到光明。 从这一点来看,这个事件已经不是关系到顾伯个人名誉的小事件,而是关系到法治的大事件,值得严重关注! (专栏首发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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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科讯】“区伯嫖娼案”才刚刚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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