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外国语学校学生食堂委托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GP-2026-015)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洛阳外国语学校学生食堂委托经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080 万元,招标人为洛阳外国语学校。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1、项目名称:洛阳外国语学校学生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2、招标编号:HNGP-2026-015
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洛阳外国语学校学生食堂委托经营项目,主要为学校食堂餐厅的经营权采购招标。外国语学校食堂共设两层,就餐面积 4635 平方米,其中一层设有 18 个出餐窗口,二层设有 17 个出餐窗口,总计 35 个出餐窗口。座位规划覆盖多区域,具体为:一楼、二楼共 512 张桌子,共 2048 个座次。本校学生及教师约 3000 人,日就餐约 9000 人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期间根据上级部门政策文件做相应调整,如无相关上级政策文件通知,服务期内由采购人对中标人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续签下年度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续签 2 次。若服务质量无法满足采购人要求和考核,采购人可随时终止合同)。
6、质量要求:符合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定,同时满足《河南省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要求。
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 2 个标段。其中一标段为学校一层餐厅经营权;二标段为学校二层餐厅经营权。
注:一个投标人可投多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若同一供应商在多个标段同时评审排名第一,则按标段顺序确定中标人。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证件。(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相关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3 投标人须提供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在以往经营活动中无任何食物中毒、消防安
全、生产事故、重大投诉等恶性事件、安全事故发生等不良记录的承诺函。(投标文件中须附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3.4 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具有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3)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7)未被依法取消投标资格;(8)不存在法律、法规、国家规定的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 年 07 月 16 日至 2026 年 07 月 2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30 时,下午 14:30 至 18:30 时(北京时间,下同)。。3、获取方式:现场获取,需携带资料:3.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2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证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4、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标段,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 年 08 月 05 日 09 时 30 分。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洛阳市。3、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工
手 机:156-1130-0638
邮 箱:zyzb66@126.com
标题:洛阳外国语学校学生食堂委托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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